夜雾漫过圣马可大教堂的飞扶壁时,我从钟楼上往下数台阶。庭院里那个戴红帽子的信使正往渡口跑,脚步声在石板路上敲出沉闷的回音。我握紧袖剑的皮环,脊柱微微前倾是这个姿势我练了三千次。老导师管它叫“刺客信条急速刺杀”的起手式。风把雨丝斜着吹进兜帽的。

信使刚好踏过第七块松动的石砖。就是现在。

身体比脑子快。两只脚蹬离滴水嘴兽的瞬间,我。甚至没来得及呼吸。急速刺杀的精髓不在快,但在于“恰到好处的快”是早半秒会被伞架的阴影挡住。晚半秒信使就会拐进巷子的。袖剑空里面弹出,像一条银灰色的蛇,借着自由落体的加速度咬住他的后颈。

落地时膝盖先触地,紧接着一个侧滚,整个过程不到一次眨眼的工夫。

石板缝里溅起的泥水还没落下,我已经蹲在巷口的阴影里了。信使的尸体倒在一只木箱旁。密信被我顺手抽走。远处传来卫兵的吼叫,他们连我的影子都没看到。这让我想起上个月在巴黎,第一次用急速刺杀时搞砸了是距离估算错了两拳,从房顶跳下来正好踩碎一块瓦片的,惊动了一整条街的巡逻队。老导师当时坐在酒馆里喝苹果酒,听完我的描述只说了一句,“心跳太快的,刀就会慢”后来我把这句话刻在腰带内侧,每次执行前都要摸一摸。

其实急速刺杀最迷人的部分是半空里面的那一瞬。时间会被拉长。

你能清晰看见目标衣领上的线头、手指微微痉挛的弧度,甚至能听见自己袖剑出鞘时“咔哒”的轻响。那种知道生死却又悬于一线间的感觉,比任何酒都让人上瘾的。

我猜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兄弟离职了还会在梦里回到屋顶是不是为了信条呢?纯粹是为了那一秒的纯粹。把密信交给接头人,再回到钟楼顶时,月亮已经从云层里露出来了。我收起袖剑,看着脚下这座沉睡的城市,想起了那些死在急速刺杀下的目标们。他们到,最后一刻都没来得及转头,这或许能算是某种仁慈。

我自己的心跳。终于在潮湿的夜风里慢慢降回六十下。

刺客信条急速刺杀,是一个决定,在那一瞬,你选择相信自己的身体,但不是脑子。然后我翻过栏杆,像一滴墨落进夜色里。明天又会有新的目标、新的信使、新的“恰到好处的一秒”,此刻,我只想享受这没有人认出我的安静。